起草情况
根据《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及应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经过征求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若干措施》。
主要内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若干措施》制定4大方面共16条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培育新型储能产业生态
◆ 从新型储能生产制造端出发,重点支持新型储能产业链各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在穗扩大产能,支持生产制造企业集聚广州,强新型储能电池产业化攻关,推进先进储能技术及产品规模化应用,加快培育一批新型储能行业的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产业链领航等优质企业。
◆ 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推动产学研合作,吸引新型储能产业人才来广州发展。
◆ 支持广东省新型储能创新中心申报创建国家新型储能创新中心,给予专项资金、用地、人才等方面支持。
(二)加快推进重点项目
◆ 强化土地、资金、人才、税收、金融、科技等各方面要素支持,推动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尽早投产达产。
◆ 聚焦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储能电池以及管理系统方向,重点支持新型储能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平台建设,集中力量支持重点区打造储能制造特色产业园。
◆ 拓宽新型储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参与新型储能项目建设。
(三)推动能源电子融合发展
◆ 系统谋划能源电子重点产业链条,支持发展光储端信产品和技术,快速实现产业化发展。
◆ 提升关键元器件供给能力,支持发展高技术、低能耗、高附加值的储能系统集成产品和技术,培育一批开展储能技术咨询、运维、检测、安全评估等业务的优质企业,发挥区位优势。
(四)支持多元化场景应用
◆ 积极推进虚拟电厂建设,修订《广州市虚拟电厂实施细则》,完善储能电站优先参与虚拟电厂需求响应的新机制,给予资金补贴。
◆ 推进储充一体化建设,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站配套建设储能设施;鼓励工业企业自建或引进第三方建设投资新型储能设施。
◆ 发挥新型储能应用示范引领效应,开展源网荷储充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
原标题:政策解读│《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及应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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