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丨李玉敏
(相关资料图)
编 辑丨李致鸿
5 月 23 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根据《方案》,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立足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完善科创金融体制机制,发挥标杆示范效应,为全国科创金融体系建设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主要的目标是,力争通过 5 年时间,构建金融有效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在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 " 试验区 ")逐步建立健全多层次科创金融组织体系、多元化科创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多维度科创金融政策支撑体系,金融科技水平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不断加强,科创金融的适应性、竞争力和普惠性明显提高,形成全国领先的科创金融发展环境。
在主要的任务方面,《方案》一共有七大方面 27 项具体的任务。在融资方面,方案中明确,满足不同时期科技创新型企业资金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北京市科技创新型企业支持力度;支持长期资本投资科技创新型企业。
为提升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和基础性研究金融服务水平。《方案》中还鼓励增加对先进制造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引导银行提供更多中长期贷款,积极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区块链、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智能建造等前沿领域企业的创新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升级等长期融资需求。
八部委还明确,支持商业银行和银行理财子公司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自愿前提下,与各类资产管理机构优势互补、开展合作,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鼓励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与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等合作开展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模式。
此外,这一《方案》中还有诸多在试验区鼓励探索和创新的做法。比如首次提到 " 建设私募股权转让平台,推动 S 基金(Secondary Fund)发展,拓宽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退出渠道。"
在夯实科创金融基础设施方面,《方案》中还提到,要完善首贷中心、续贷中心、确权融资中心,建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中心,建立健全银企对接长效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北京市供应链平台、金融机构和企业与供应链票据平台对接,鼓励辖区内银行提供供应链票据贴现等融资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探索设立企业续贷转贷基金。
《方案》中还提及 " 区域性股权市场 " 和 " 区域性债券市场 " 等表述。比如,在依法合规前提下,依托区域性股权市场,探索开展认股权、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登记存证以及私募基金综合研判会商、拟上市企业培育规范及辅导验收等工作。
区域性债券市场方面,则表示 " 探索在符合条件且依法合规获得批准的区域交易平台以试点方式发展面向本地发行人和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区域债券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和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鼓励试验区内非上市科技创新型企业发行含转股条件的创新创业公司债券 "。
在担保方面,《方案》中表示,用好北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发挥资本金总规模超过 200 亿元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增信分险作用,着力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融资担保、再担保费率,力争将创新型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降至 1% 以下。
在政策保障上,北京市成立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研究制定中关村科创金融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协调推进。北京市有关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建立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及时磋商解决科技创新型企业遇到的金融服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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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江佩佩 实习生 余心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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