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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甘肃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对《甘肃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印发《甘肃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修订)》。
省语委办负责人介绍,《管理办法(修订)》明晰了测试方式,确定“普通话水平测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测试”,所有测试流程均通过测试信息化管理系统,按计算机辅助测试方式实施。对测试站点建设的具体标准进行修改,按照《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要求,删除了原有备测室的有关要求,取消了测试前的备测环节;要求用于测试的计算机应安装全国统一的测试系统,并配备话筒、耳机、摄像头等必要的设备。加强了对等级证书的管理,新增电子证书的内容,并将纸质证书的领取时间限定为“自成绩发布之日起一年”。
在便民高效方面,《管理办法(修订)》缩短成绩评定时限,规定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缩短应试人再次报名的时间限制,由“同前次接受测试的间隔不少于三个月”改为“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之后方可报名”。同时,明确“应试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就近就便选择测试机构报名参加测试”。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苏家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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