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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海涉渔矫治“舟山经验”推向全国
我市已有125人次矫正对象获准出海作业,实现零脱管、零漏管、零再犯罪
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联合组织的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工作现场交流活动,昨天在我市普陀区举行。国内沿海11个省(市、自治区)的检察、司法行政机关代表齐聚普陀,共商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工作创新发展,共谋做实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
在经验交流环节,我市介绍了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监管创新实践经验,并现场演示了“海之矫”涉海涉渔社区矫正联合管控应用。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山东省日照市、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广东省湛江市司法局分别介绍了相关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当天下午,与会代表实地考察了普陀区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工作场景,近距离了解我市社区矫正和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为典型的海岛城市,涉海涉渔产业从业人数多。近年来,因涉海涉渔刑事犯罪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数量逐年上升,占全市年均社区矫正对象人数三成以上,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特殊群体。同时,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普遍存在谋生难、监管难、帮扶难等问题。
2021年7月,我市检察、司法行政机关在充分调研、沟通基础上,联合有关部门创新出台《关于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的若干意见》,完善工作机制,对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协同管理、精准管控,形成了监管监督帮扶“三位一体”、靶向矫治的“舟山解决方案”。市司法局创新开发“海之矫”涉海涉渔社区矫正联合管控应用,整合公安、海洋渔业、海事等执法力量和数据资源,以“实时智控”实现精准管控。应用上线以来,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已有125人次获准出海作业,实现了零脱管、零漏管、零再犯罪目标。去年9月,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相关单位,制定出台《浙江省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在全省范围推广“舟山经验”。
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刘晔对“舟山经验”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浙江社区矫正系统全方位推进涉海涉渔管理现代化,构建了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检察部门监督,海洋渔业、海事等十部门共同监管的新机制,推进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从“线下治理”向“云上治理”迭代,形成了社区矫正监管和检察监督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舟山样本”。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指出,加强涉海涉渔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应有之义。通过举办此次现场交流活动,将总结推广浙江舟山等沿海省市开展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工作的先进经验,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和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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