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北京城市副中心关于鼓励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下称《十条措施》)。
《十条措施》包括3个方面10条措施28个着力点。其中,包括支持医疗机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企业与医疗机构多层次合作等。
(相关资料图)
支持医疗机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支持医药健康专利交易平台建设与运营,加快专利向产业方转移,最高支持500万;支持医疗机构成果概念验证、设计原理样机,每个项目最高支持50万元;支持医疗机构成果工业设计、工程样机制作、小试中试、检验检测,每个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
支持医疗机构自建或与产业方合建医疗健康创新孵化基地,经认定后给予补贴支持,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费用(或装修)的50%,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每个基地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每个主体支持不超过200万元。
支持企业与医疗机构多层次合作
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搭建平台,促进本区医药健康企业与本区开展医产协同合作的医疗机构开展临床前研究、临床验证等课题合作,每项最高支持50万元;支持本区医药健康企业与本区开展医产协同合作的医疗机构多中心临床试验合作,每项最高支持100万元。
支持本区医药健康企业与本区开展医产协同合作的医疗机构开展应用场景建设合作,每项最高支持100万元;支持本区开展医产协同合作的医疗机构发挥生物样本库、临床数据库、影像资料库、大型影像设备、大型试验设备等医疗资源功效为本区医药健康企业提供科研服务,给予创新券奖励,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北京城市副中心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提出,发挥副中心医疗资源相对丰富的优势,以医产协同为特色,打造“医产协同发展示范区”,推动医疗机构和产业机构双向互动,促进医工交叉和医产协同,以资源带动项目,以项目带动投资,以投资带动产业。
信息来源: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信息采集:卫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