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就会议
中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云信铝业申请 1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云信铝业申请15,000万元的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交易事项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的
资金需求,保证日常生产经营,被担保方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我们认为担保
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子公司五台云海投资建设年产 10 万吨高性能镁基轻合金及 5 万吨
镁合金深加工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子公司五台云海投资建设年产 10 万吨高性能镁基轻
合金及 5 万吨镁合金深加工项目的议案》的交易事项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
充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本
次投资该项目可以保障公司原镁、镁合金供给,提高公司在原镁、镁合金及深加
工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战略布局将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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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独立董事